报名信息
培训班信息
- 2023-01-03
- 2023-01-10
- ¥850.0
粤应急服协〔2022〕82号
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始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的文件要求,为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学习需求,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定于2023年1月3日至10日在清远举办“2023年清远市第1期(原2022年清远市第6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始教育培训班”,并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要求
(一)清远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条件要求如下:
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需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其中涉“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需具有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清远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条件要求如下:
1.“分管安全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相应的专业学历。其中:
(1)新入职的“分管安全负责人”,需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
(2)涉“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生产企业的“分管安全负责人”,需具有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新入职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三)清远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清远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条件要求如下:
其中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需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备注:对于现专业不是化工类专业,但目前已在读化工专业学历的学员,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以查询《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能提供的也可参加。
二、培训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与事故应急管理;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
(四)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
(六)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
培训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0日,其中:1月3日下午14:00-17:30报到,1月4日至9日上课,1月10日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待通知);
报到及培训地点:清远市新城西百加格塘飞来三路(格塘村路口直入30米),清远市金博士职业培训学校;
交通咨询电话:0763-3783199;
培训费用:850元/人(不含食宿)。
四、考核发证
参训人员经培训后,由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安排考核和发证。考核采用全国统一考试平台,实行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报名方式
(一)本培训班采取自愿原则,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报名参加。因培训名额有限,请有意报名的学员于2023年1月2日前(建议使用360浏览器)登录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培训报名系统(网址: http://www.yjglfw.cn/),按系统流程完成报名,报满即止(原已预报名“2022年清远危化初始6期班”或“2023年清远危化初始1期”成功的学员无需再重新报名,我们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您)。
(二)参训学员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近三个月内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纸质证件照片2张(贴在申请表上),同时提供近三个月内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版照片1份(小于100KB,因电子版照片是上传到国家系统报考及制证所需,请到照相馆按要求拍摄);
2.《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原件2份(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盖单位公章);
3.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4.报“主要负责人”还需要提交单位任职证明或任命书原件2份(任命书模板可在培训报名系统的“表格下载—资料下载”进行下载,且必须有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负责人”需同时提交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提供单位出具并盖章的工作实践经验证明原件2份;
涉“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负责人”,需同时提交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同时提交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新入职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同时提交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7.报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同时提交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化学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说明:
(1)对于现专业不是化工类专业,但目前已在读化工专业学历的学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8.提交相关开发票资料:
(1)如需开具增值税普票,需提交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2)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票,需提交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三)缴费方式:
1.转账汇款:请于培训班报到前统一将培训费用(850元/人)转账汇款至协会账户,报到时提供转账汇款凭证。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户名: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
账号:709459876986
(注:转账汇款时请注明“2023年清远危化初始1期”及缴费单位、姓名;同一单位多人报名可以一次性转账汇款)。
2.网上支付:报名系统提供微信支付功能。
3.现场刷卡、微信或支付宝缴费。
(四)信息发布:
请各位学员报名成功后务必加入QQ群:751931355 (2023年清远危化初始1期<原2022年清远危化初始第6期>),相关发票、考试时间、证书等信息将会在QQ群中通知。
(五)对于疫情期间培训学员的要求
1.每位参训学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自备)进入培训场所;
3.进入培训场所的学员一律核验身份“粤康码”为绿码;
4.参训学员每天按要求配合会务组做好体温测量记录登记;
5.培训过程中学员之间需间隔一定距离,请按要求对号入座;
6.参训学员如体温有异常,请立即向会务组报告相关情况,并立刻到附近医院就诊;
7.参训学员培训完成后,参加考试时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粤康码(绿码);
8.培训期间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以开班前的短信通知为准。
联系人:罗老师020-83525124;黄老师020-83064324;
余老师020-83064294;包老师020-83064214。
特此通知。
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