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信息
培训班信息
- ¥850.0
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始教育
培训班的预报名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的要求,为满足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学习需求,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拟定于近期在清远市举办“2025年第3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始教育培训班”。为方便参训人员,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网络培训管理办法》及结合清远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要求,本次培训班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现进行预报名,并将培训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要求
(一)清远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条件要求如下(适用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般化工、医药企业可不提供):
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需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其中涉“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需具有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清远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条件要求如下(适用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般化工、医药企业可不提供):
1.“分管安全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相应的专业学历。其中:
(1)新入职的“分管安全负责人”,需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
(2)涉“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生产企业的“分管安全负责人”,需具有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新入职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三)清远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清远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条件要求如下:
其中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备注:对于现专业不是化工类专业,但目前已在读化工专业学历的学员,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以查询《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能提供的也可参加。
二、培训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
(六)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七)安全管理技能;
(八)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到及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
(一)报到及提交资料的地点和时间:清远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视学员报名情况而定,预报名成功后请学员务必加入“2025年清远第3期危化初训班”QQ群,群号为836715563,最终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缴费方式、考试时间及证书信息等将会在QQ群中通知);
(二)线下培训时间:共20学时(共2.5天,具体培训时间待定);
(三)线上培训时间:共28-38学时(具体培训时间待定);
(四)培训费用:850元/人。
四、培训及考核方式
(一)本次采用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二)参训人员完成线下和线上培训学时后,由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安排考核和发证。考核采用全国统一考试平台,实行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报名程序
(一)本培训班采取自愿原则,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报名参加。因培训名额有限,请有意报名的学员尽快登录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培训报名系统(网址: http://www.yjglfw.cn/),按系统流程完成报名(预报名),报满即止。
(二)学员现场报到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提交《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原件2份(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盖单位公章,需有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
2.提交近三个月内小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纸质证件照片2张(贴在申请表上),同时提供近三个月内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版照片1份(小于100KB,因电子版照片是上传到国家系统报考及制证所需,请到照相馆按要求拍摄);
3.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4.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2份(详见附件1);
5.报“主要负责人”还需要提交单位任命书原件2份(任命书模板详见附件2,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负责人”需同时提交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提供单位出具并盖章的工作实践经验证明原件2份;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负责人”,需同时提交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7.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同时提交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新入职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同时提交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8.报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同时提交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化学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说明:
(1)对于现专业不是化工类专业,但目前已在读化工专业学历的学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注:除照片以及任命书外,以上所有资料请用A4纸打印,每份资料都需有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
9.需开具电子增值税普票或专票,请提交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人:罗老师 020-83525124;黄老师 020-83705394;
余老师 020-83064294;包老师 020-83064214。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
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
2025年3月21日